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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期待您的参与

发布时间:2016-03-15 08:41:22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2265

 

2009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唐政办字〔2009〕37号),要求从2009年开始,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博爱一日捐”活动。活动开展几年来,各单位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奉献爱心,共襄善举,展现了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大爱之心和高尚情怀,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为救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从3月15日开始,4月30日结束。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
二、募捐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唐部队、武警部队,中央、省驻唐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在个人捐出自己一天收入的同时,希望爱心企业捐出本单位一天的收入。
三、基本原则
今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将继续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摊派,不向学生、困难职工和低保对象募捐。
四、捐款用途
募捐善款主要用于救助贫困肾病透析患者、救助特困大病重病儿童、救助特困家庭、紧急救助灾区群众、“博爱送万家”送温暖活动、“圆梦助学行动”等。
五、募捐资金管理与使用
红十字会本着对政府负责、对群众负责、对捐赠者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专款专户、专款专用”制度。实施公开透明运作,按照“谁接收、谁公开”的原则,通过红十字会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发布捐款单位名录及捐款数额,及时向社会公布活动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放心、让受助者满意。
六、捐款方式
       1、直接送到市红十字会。地址:路北区西山道7号(八大局4号楼133房间),捐赠热线:5911106,联系人:荣绍博。
2、通过银行汇款。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捐款用途:“博爱一日捐”,并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红十字会为您邮寄捐款收据和捐赠证书。
捐款接收单位:唐山市红十字会
开 户 行:中行广场支行
       账     号:100781327472
       捐款到账查询电话:5266252
        联系人:王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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