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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红十字会举行城乡特困大病群众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08-01-30 10:58:30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0234

1月29日,唐山大酒店暖意浓浓,由唐山市红十字会组织的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在这里举行。来自我市各县区的20名受助群众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领到了40.9万元的救助金。副市长李恩久同志出席发放仪式并讲话。

为协助政府做好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2007年6月,唐山市红十字会启动了城 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救助对象为具有唐山市城乡常住户口,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有关部门救助后,生活仍然特 别困难的患大病的低保人员。救助的疾病或手术范围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肝硬化、器官移植、重度精神分裂症、严重烧烫伤、恶性肿瘤、心脏病、脑中风等重大疾 病。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的捐款。救助标准分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分级、分阶段按比例救助,即以个人年负担住院总费 用数额为基准,个人负担年住院费用(扣除其报销和民政部门等救助费用后)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县(区)红十字会按20%-40%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最 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接受县(区)级红十字会救助后,个人负担年住院费用仍超过3万元的,超出部分唐山市红十字会按50%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 为4万元。

根据唐山市红十字会《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此次接受救助的人员最高救助额为4万元,最低救助额为2000元。

李恩久同志首先代表市政府对受到红十字会救助的城乡特困大病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希望受到救助的家庭要振奋精神、自立自强,乐观坚定地面对生活,努力克 服暂时困难,不断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他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必须不断完善工作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以上为党和政府 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己任,奋发努力,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把唐山建成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放仪式 上,古冶区58岁的特困职工刘悦代表20名受助大病特困群众发言。2003年,他的外孙子得了血友病,2006年8月,女儿又得了急性白血病,并于 2007年11月去世,对于已近花甲之年的刘悦来说,打击很大,极度悲哀,是唐山市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给了他信心和希望,今天,根据救助标准,唐 山市红十字会为他家发放了3.7万元的救助金,他泪流满面、激动万分。他代表所有受助群众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唐山市红十字会,感谢关心帮助他们的所有好心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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