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红十字与爱心城市”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5 16:23:11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0879 次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开滦、唐钢红十字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学校红十字会:
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感 恩、博爱、开放、超越”的新唐山人文精神,感召和引导广大市民弘扬爱心、奉献爱心,为爱心城市建设做贡献,促进红十字会在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 作用,唐山市红十字会决定开展“红十字与爱心城市”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文对象
专兼职红十字会干部、红十字会员(含红十字青少年会员)、红十字志愿者以及所有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的爱心市民。
二、 征文主题
“红十字与爱心城市”。
三、 基本要求
(一)本次有奖征文活动以“红十字与爱心城市”为主题,畅谈自己的感悟和体验。文章要有真情实感,文笔流畅,健康向上。
(二)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三)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拼凑。同一个人投稿篇数不超过2篇。所有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投稿方式:采用纸质稿或发送电子邮件。纸质稿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至唐山市红十字会(路北区西山道7号八大局院内),信封正面注明“征文”字样。唐山市红十字会邮箱地址:tsredcross@126.com。
(五)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单位或学校、联系电话等具体信息。
四、 征文时间
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月15日。
五、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分三个组,即高校组、中小学组和社会组。
每个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纪念奖根据每个组参加人数另行确定。
另设优秀组织奖10个。用于表彰在征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和学校红十字会。
六、活动组织
各单位要把有奖征文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迅速部署,广泛发动,使广大会员、志愿者和学生积极参与到征文活动中来。各县(市)区红十字会选送作品篇数不低于20篇;各团体会员单位不低于10篇;各高校不低于30篇;各中小学校不低于10篇。
联系人:霍跃
电话:2817055
唐山市红十字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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