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红十字会举行2010年度“博爱一日捐”活动表彰暨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11-01-26 09:15:20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0402 次
1月25日上午,唐山市红十字会举行以“爱让生命延续”为主题的2010年度“博爱一日捐”活动表彰暨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高瑞华,市政协副主席秦少清出席发放仪式。
2010年,唐山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踊跃参加以“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为主题的“博爱一日捐”活动,展现了唐山人民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为人道救助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许多先进单位和个人。会上,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等9个单位被授予2010年度“博爱一日捐”活动“突出贡献奖”;唐山市公安局等6个单位被授予2010年度“博爱一日捐”活动“贡献奖”;唐山市水务局等75个单位被授予2010年度“博爱一日捐”活动“奉献奖”;李才等10名同志被授予2010年度“博爱一日捐”活动“博爱奖”。
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庞卫东代表所有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向全市人民发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参加“博爱一日捐”活动,用爱心点燃希望,用行动播散阳光,共同谱写公益事业美好新篇章”的倡议。
发放仪式上,82名城乡特困大病群众得到了救助,领取救助金135.067万元。他们都是低保对象,年龄最大的74岁,最小的只有2岁。根据唐山市红十字会《城乡特困大病群众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本次发放的救助金最高金额为4万元,最低为820元。
唐山市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2006年1月实现独立建制以来,自觉在“党政关心、社会支持、群众需要、能力所及”的结合点上设计和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为政府救助工作“拾遗补缺”、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先后开展了“救助先心病儿童”、“救助白血病儿童”、“救助贫困母亲”、 “博爱助明”等一系列“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救助活动。2007年6月,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活动,它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已发放救助金295万多元,171名城乡特困大病群众得到了救助。
发放仪式上,丰南区王兰庄镇杨庄户村村民武长海代表82个受到救助的家庭发言,由衷地表达了他们对党和政府、对红十字会以及所有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的感激之情,表达了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勇敢的面对眼前的困难,坚强活下去的信心。
高瑞华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希望所有受到救助的家庭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振奋精神、树立信心、乐观坚定地面对生活,不断创造美好的明天。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自觉参与“博爱一日捐”等人道服务活动,在奉献中体验人生的快乐,见证社会的进步,为建设和谐唐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各级红十字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努力提高公益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唤起公众的爱心,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科学发展、争先进位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