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会新闻

唐山市红十字会向社会作出六项公开承诺 提升社会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2-04-23 10:30:55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0693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提升社会公信力,打造责任、廉洁、效率、服务型红十字会,日前,唐山市红十字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会向社会作出六项公开承诺,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一、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增强红十字会干部自觉守法用法、强化防范违法风险的意识,严格依法开展工作,规范管理,做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运转协调、工作高效。

自觉在“党政关心、社会支持、群众需要、能力所及”的结合点上设计和开展工作。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开展好“三救、三献”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阳光操作,做到“两公开、两透明”。即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按照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捐赠者、受益者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努力把红十字会建设成最具公信力的人道救助组织。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等七项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完成时限、奖惩措施。

五、强化宗旨意识,带着“四情”开展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感情,要有对弱势群体的真挚感情。二是热情,要真正热爱红十字事业、热爱红十字精神。三是激情,要有干事业的激情。四是痴情,就是心无旁骛抓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痴心不改,无怨无悔。

六、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市民自救互救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活动,扩大培训覆盖面,使更多的人掌握应急救护知识,更多的人参与到应急救护中来,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一篇:我市举办“温暖2012——聆听母爱之音”大型公益胎教音乐盛典

下一篇:唐山市红十字会、河北联合大学团委举行志愿者服务基地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