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红十字会掀起《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新高潮
发布时间:2012-10-12 14:20:45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0637 次
连日来,唐山市红十字会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在全市掀起了新高潮。
一、组织召开了《意见》宣讲会。会上,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陈晓星对《意见》形成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各基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部分红十字会员、志愿者代表聆听了宣讲。
二、成立了《意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常务副会长陈晓星任组长,秘书长陈印宝、业务部部长蔡艳蕊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业务部。
三、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通知》。对基层红十字会开展《意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学习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实效性强和有针对性、有声势、有特色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二是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宣讲《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三是要求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新闻宣传部门、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四是要求每名红十字专兼职干部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1篇。
四、召开常务理事会,研究制定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9月下旬,召开了常务理事会,将研究制定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要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位常务理事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待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将《意见》学习宣传与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意见》的出台使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倍受鼓舞,坚定了做好红十字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救三献”等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树立了红十字会良好的社会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