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十佳十优十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2 11:51:37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0860 次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开滦、唐钢红十字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我市开展“十佳十优十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置三个奖项:10个最佳团体会员单位、10名优秀红十字会员、10名红十字志愿者之星。
二、参评资格
1、最佳团体会员单位:参评本奖项的单位必须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会员发展等组织制度及实施细则;积极参加市红十字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对红十字事业做出 较大贡献;按时足额交纳会费。在重大灾难发生时积极协助市红十字会派遣医疗队、开展紧急救援行动的单位优先考虑。
2、优秀红十字会员。参评本奖项的会员必须具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章程》,自觉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按时缴纳会费,能在 其能力范围内积极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积极参加红十字组织的活动并对红十字事业具有一定贡献。
3、红十字志愿者之星。参评本奖项的红十字志愿者必须具备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且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志愿者,其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00小时,获得过县级以上红十字志愿服务相关奖项的志愿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方法
1、最佳团体会员单位:由各团体会员单位进行自荐,填写《十佳十优十星最佳红十字团体会员单位申报表》,市红十字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
2、优秀红十字会员:由各单位根据相关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名,市红十字会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
3、红十字志愿者之星:由各单位根据相关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名,市红十字会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
本次评选申报工作,截止到12月19日,请各单位及时将申报材料报市红十字会业务部。
联系人:李秋荣
电话:5916937 2817055
附:奖项申报表
唐山市红十字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