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红十字会关于举行2008年度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6 12:01:38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0447 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红十字会:
根据个人申请,村(居)委会、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核查,县(市)区红十字会审核,市红十字会复核,专家组评审认定,社会公示,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33名低保 对象符合唐山市红十字会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将于近期举行2008年度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
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地点
唐山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
1、受助人员或其家属。由唐山市红十字会负责通知。
2、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工作人员各1名。务必于上午9:10前进行签到。
联系人:荣绍博 李秋荣 电话:2817055 3329990
四、议程
(一)发放救助款
(二)受助代表讲话
(三)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瑞华讲话
唐山市红十字会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