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会新闻

唐山市红十字会举行2008年度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09-01-20 12:04:41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0403

1月20日上午,唐山大酒店暖意融融,唐山市红十字会2008年度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在这里举行。来自我市各县(市)区的33名受助低保对象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领到了共计40.6万元的救助金。唐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利东出席发放仪式并讲话。
根 据唐山市红十字会《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得到救助的33名群众均是经过个人申请,村(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 查,县(市)区红十字会审核,市红十字会复核,专家组评审认定,社会公示,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此次发放救助金的最高金额为 4万元,最低为1300元。
刘利东副秘书长首先代表市政府对受到红十字会救助的城乡特困大病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希望受到救助的家庭在社会各界的 关心下,振奋精神、自立自强,乐观坚定地面对生活,努力克服暂时困难,不断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同时,他要求全市各级红十字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 五次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工作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以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己任,奋发努力,开拓进取,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又好 又快发展,把唐山建成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放仪式上,开平区郝秀芬代表33名受到救助的群众及其家庭发言。她说,她的弟弟郝秋生2008年8月得了急性胰腺炎坏死,已花去医药费60多万元,使本 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今天,得到了红十字会4万元救助金,非常激动,增强了全家人帮助弟弟战胜病魔的信心。她代表所有受到救助的群众感谢党和政府,感
谢唐山市红十字会,感谢关心帮助他们的所有好心人!
    据悉,为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2007年6月,唐山市红十字会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城乡特困群众 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它作为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一种补充形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7年度,有20名特困大病群众得到了救助。这一做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 高度赞誉,也得到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彭珮云会长的充分肯定,她希望唐山率先在全国探索出典型经验。

 

                                  唐山市红十字会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

 

唐山市红十字会举行2008年度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

唐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利东出席发放仪式并讲话

发放救助金

开平区郝秀芬代表33名受到救助的群众及其家庭发言

现场领取了救助金

 

上一篇:唐山市红十字会关于举行2008年度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的通知

下一篇:大火无情 人间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