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红十字会值班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01 15:56:19 来源: 发布者: 浏览1333 次
为强化我会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值班工作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全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均列入值班范围。
第二条 值班人员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第三条 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编制。
第四条 值班工作原则
值班是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发挥着“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下情上达、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细致、精致、极致”标准,切实把值班工作作为对外展示我会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的重要“窗口”。
第五条 职责和工作要求
1.带班领导
负责指导和处理带班期间值班事务;对值班岗位进行检查。
2.值班人员
负责处理值班电话,接收传真、机要件、文件,接待来访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负责突发性事件或重要事项的应急性处理、汇报、传递和信息反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要认真记载来文来电,及时处理。在接收上级通知或指示时,要准确记录,及时上报。对下通知或传达领导指示,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坚决杜绝发生失泄密情况。
(2)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单位工作情况和带班领导信息,熟悉值班业务。要落实首问负责制,对来电来访咨询救助、捐赠、捐献等业务时,要详细解答,要主动与业务承办人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做到有始有终。
(3)值班人员遇有重大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根据带班领导指示进行处理。受理重大和紧急情况时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发展情况、当前状态、可能趋势或结果以及处理意见等,要认真了解,登记清楚,提出拟办意见,及时报告。
(4)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将交接工作准确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明白。要爱护公物,交班时要保证值班室整洁。
第六条 要进一步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加大通报力度,坚决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履职到位。对于漏岗、脱岗的将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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